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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視察台中國家歌劇院 期許胡志強市長繼續帶領台中2014/09/11發佈
行政院長江宜樺2014年9月9日與文化部長龍應台在台中市長胡志強陪同下,視察台中國家歌劇院工程,歌劇院預計2014年11月下旬啟用,江宜樺院長承諾將出席剪綵,並全力支持歌劇院的營運沒有後顧之憂;他也期許胡市長以他充沛的活力與國際觀,繼續帶領台中向上提升。

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視察台中BRT藍線後,在胡志強市長、副市長黃國榮等人部同下視察台中國家歌劇院,並聽取市府建設局長吳世瑋的簡報。江宜樺說,搭BRT來看世界九大地標之一的歌劇院,感覺很好也很感動!BRT一定會營運成功,他也期許台中有了國際最好的歌劇院之後,成為領頭羊提升台中及台灣文化水平,將城市的品質展現出來。



歌劇院正門有著大面的落地窗,江宜樺院長說從落地窗往外可以一纜對面的夏綠地公園與周遭建築,這種格局只有在國外建設良好的城市才能看到,未來中台灣的民眾都可以在此欣賞國際一流的表演。

胡志強市長提到,歌劇院將於11月23日落成並安排表演,剪綵那一天,台中及台灣都將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甚至超越澳洲的雪梨歌劇院。江宜樺院長也當場承諾,一定出席剪綵。

文化部龍部長則說,雖然過去因為歌劇院移轉給中央,曾傳出紛擾,但現在「一旦決定、全心擁抱」,2015年中央已編列2.5億元的營運預算,營運籌備小組也開始運作,未來歌劇院由王文儀擔任藝術總監;她並期許未來透過歌劇院,讓中部各縣市的民眾都可享受頂尖的藝文表演。



此外,江宜樺院長提到,這些年來胡市長在台中打下的基礎建設,把台中的文化品味與國際格局都提高了,這是市民之福也是國家之福,希望他繼續帶領台中,給台中更多更好的建設,用他充沛的活力與國際觀,讓台中繼續向上提升,中央一定繼續支持大台中的建設。

胡市長則說,台中的進步是全面的,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工商普查結果顯示,台中市5年內工商發展普查成長45.7%,平均1年約9%。

他也說,台中市從8公里免費公車、BRT到MRT,打造整合性運輸體系,希望逐漸養成搭乘公共運輸的習慣,現在公車搭乘人數1年已超過1億人次,而BRT每週搭乘人數也有30萬人次。


【資料來源:mygonews】
首創社區管理師招訓,陳菊打造優質幸福社區2014/09/11發佈
大高雄市有4200多處集合住宅社區,約七成設有管委會進行社區自治管理。有鑑於管委會成員多半為住戶無給兼職,而且會輪替,對於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令與實務較為陌生。市府為營造優質的社區管理,今年首創免費的社區管理師培訓,讓社區導入專業來提升社區管理品質。有意參訓者須在2014年9月12日前填寫報名表郵寄或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工務局代理局長鐘萬順表示,石化氣爆災變引發民眾對居住安全的重視,市長陳菊也提出安全是最為重要的堅持。社區管理不僅要管理社區消防、電梯等機械設施安全外,軟體的管理層面也是確保社區生活品質的關鍵。這些硬體技術與軟體管理等,都需要有專業知識與法規素養,該局為提升社區管理人員相關專業知識,要舉辦社區管理師回訓與頒證。

鐘萬順說,該局為落實打造安全城市的理念,2014年啟動幸福宜居社區專案計畫,除既有的社區管理巡迴座談舉辦、律師駐點諮詢、建築師技師免費諮詢、優良公寓大廈考核頒證等外,包含新增加強公寓大廈安全管理培訓、專屬社區服務團隊進入社區輔導、社區環境建築物健檢、糾紛協調及智慧社區安全管理等服務,讓社區環境的更安全與友善宜居。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張永義表示,大樓管理維護的好壞與否,就是這棟硬體能否提高價值,確保住戶們生活品質的重要因素。建築經營管理協會前會長張啟英也說,大樓的建築品質還只是住戶們初期選擇的重要依據,「管理維護」的好壞更決定了住戶們是否有居住幸福感。

社區管理業者表示,經過市府與公會不斷宣導,目前各社區大部分都會注意社區管理公司的素質,以及管理人員是否具有合格的專業證照。但是聽聞目前還是有社區用不具合格認證的管理人員,這都會影響社區管理品質與權益。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處長黃志明表示,社區管理是一門技術,該局為回訓具社區管理專才的專業者,在2014年辦理免費社區管理師培訓班。該班受訓對象為領有內政部核發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人員,其認可證有效期限至少應至2014年底,預計參加培訓人數以70名原則,10位候補。該案的參訓僅取得培訓證明文件,並非取得任何法定執業資格。

黃志明說,該局社區管理師培訓班講師係由律師、外聘學者、公寓大廈諮詢種子教師、政府機關人員或專家所組成。其培訓課程分為兩部分:必需課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相關法令分析、大樓外牆安全管理及維護、社區糾紛調解技巧、社區景觀及藝術營造、社區資源及管理委員會運作與經營經驗交流、社區經營及人文精神、管理服務人員職責、社區財務管理實務等課程。

參考課程:政令宣導、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相關流程、智慧社區或智慧綠建築相關新知、社區居民凝聚、建築物使用管理及防火避難設施、社區公共行政事務管理、消防設備管理、公寓大廈安全檢查申報及開放空間維護、社區電機消防設備功能與突發狀況危機處理。

工務局表示,社區管理師培訓時間訂於9月26日(星期五)、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計兩天半。並於9月28日上午安排兩處參訪行程—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得獎大廈、智慧住宅南區展示區。培訓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東金里活動中心(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文武一街65號2樓),結訓後將由市府頒發社區管理師認可證書。工務局說,符合培訓資格者,請於2014年9月12日(星期一)前,填寫報名表並備妥資料郵寄或現場報名,報名滿額為止,逾期不再受理。


【資料來源:mygonews】
馬毛般細緻的磁磚 新品評鑑展大放異彩2014/09/11發佈
2014陶瓷新品評鑑展是陶瓷業界的年度盛事,入選或是得獎就是熱賣的品質保證!有別於傳統陶瓷工藝競賽,也非個人藝術創作,而是讓陶瓷藝術提升到叫好又叫座的層次,不再只是「好好看」,也能「好好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鶯歌陶瓷博物館在2014年9月10日舉辦「創意生活• 2014陶瓷新品評鑑展」頒獎典禮,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于玟、陶博館館長陳春蘭、台灣陶瓷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游德二、鶯歌區建國里里長林清得及所有得獎與入選的陶瓷廠商與藝術家等人皆與會出席。開幕以精彩的魔術表演揭開序幕,顯現陶瓷發展的日新月異,並由貴賓們一一為得獎及入選者頒發獎狀,同時宣告2015年改為「陶瓷新品獎」,提升陶瓷產業整體的專業及知名度,打響名號,共同行銷。


由三洋窯業股份有限公司設計的《摩德納系列》磁磚,採用最新高解析度噴墨印刷技術,搭配細緻的模花雕刻,把馬毛的質感呈現在磁磚上,不僅有絨毛的視覺效果,使用上卻比真正的地毯容易清潔許多,兼具美觀及實用性,一舉獲得「年度新品獎」與「機能優良獎」2項大獎。


而王宏祥設計的《清泊淡雅茶具組》以簡約的白釉搭配陶土原色,表現溫潤柔和的美感,並將茶壺的氣孔位移到壺把,以L形轉折連接壺身,使出水功能更順暢,壺蓋也設計小巧的卡榫,在倒茶時超過90度也不會掉落,這項貼心的設計,因而獲頒「機能優良獎」。還有更多得獎及入選的精彩作品都在本展一次呈現,絕對讓民眾有耳目一新的感受。

文化局副局長于玟表示,「創意生活•陶瓷新品評鑑展」即是鼓勵陶瓷業者開發具美感創意、使用機能、高技術水準及市場性的商品而舉辦,以陶博館為連結市場與產業的平台,藉由專家評鑑及在博物館展出的形式,增加陶瓷新品的能見度,建立台灣優良陶瓷的品牌形象。另外,也透過陶博館提供陶瓷業者市場銷售端的資源協助,創造異業結盟的機會,增加陶瓷產業的附加價值。


【資料來源:mygonews】
台南市「林語堂11」建案廣告不實!處10萬罰鍰2014/09/11發佈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 2014年9月10日第1192次委員會議通過,尚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尚欣公司)銷售「林語堂11」建案廣告,將1F、2F、3F、4F之停車空間、陽台標示為臥室等室內空間,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尚欣公司銷售「林語堂11」建案廣告,將1F、2F、3F、4F之停車空間、陽台標示為臥室等室內空間,但據台南市政府表示,廣告之室內傢俱配置圖,將1~4樓之停車空間、陽台作為臥室等室內空間之使用,該圖示已涉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停車空間及其他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可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罰。

且「林語堂11」之實際建成容積率幾達100%,已無法再申請變更。故廣告之「傢俱配置參考圖」將1F、2F、3F、4F之停車空間、陽台標示為臥室等室內空間,除與原核准平面圖不符,亦足以使消費者誤認該等位置為合法之室內空間,可比照規劃使用,其表示內容與實際之差異,有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故本案廣告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資料來源:mygonews】
「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9月10日已截止受理2014/09/11發佈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內政部繼2014年8月6日向行政院提出「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希望結合部會資源,推動鄉鎮拔尖,2015年起4年至少補助10至15處具發展潛力鄉鎮,投入200億元經費,增加就業機會及改善地區生活環境,吸引民眾返鄉服務,已獲得行政院長江宜樺支持,2014年8月21日舉辦方案說明暨座談會,也獲中央與地方熱烈迴響。2014年有意爭取提案者,將以縣市政府為單位補助150萬元的整體規劃費用。

內政部營建署說明,本方案已於2014年8月27日陳報行政院,為爭取時效,已將相關部會所推薦之鄉(鎮、市、區),送請直轄市、縣政府審酌參考,並就轄區內具發展潛力之鄉鎮進行遴選及籌劃,如有尚未辦理整體規劃且具有相當發展潛力之鄉鎮,內政部刻正受理鄉鎮整合建設計畫之委外規劃補助申請,每直轄市、縣政府補助上限為150萬元,提案期限將於2014年9月10日截止;關於提案審查作業,內政部已排訂於9月17、18、19日,接連3天於內政部營建署召開,屆時並將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部會代表共同參與審查。

內政部營建署說明,未來示範鄉鎮將從「產業輔導」、「人才運用」、「基礎建設」、「資金融通」及「生活機能」等5大面向進行檢討盤點,提出未來整體發展構想及具體做法;提案計畫原則採取「一次購足」(one stop shopping)的概念,即一次核定分4年執行,但補助計畫的各分項工作,也需要符合各部會補助作業規定,經審議核定後,由各部會配合計畫推動期程,優先補助共同推動。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內政部2015年4月將選出10至15個示範鄉鎮,每個獲評選的特色鄉鎮,可望集中挹注4年約10至15億元經費,調理鄉鎮體質及優先推動各項軟硬體改善工作,希望提供一個在地就業、就學及就養的宜居環境,增添鄉鎮吸引力與生命力,也期望有心的地方首長力爭這個機會,讓自己的故鄉亮起來,並帶動城鄉間之均衡發展。


【資料來源:mygonews】
石門區社福大樓開工動土 朱立倫:石門大喜事2014/09/11發佈
為提升石門區居民生活品質,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石門區社會福利大樓新建工程」,市長朱立倫2014年9月10日出席開工動土典禮,祝社會福利大樓工程順利,提供市民在地優質活動休憩場所,並與鄉親相約1年後吃湯圓慶祝大樓落成。

朱立倫市長表示,社會福利大樓開工是石門區的一大喜事,感謝台電的回饋金以及議會、地方的支持。這棟社會福利大樓完工後,不僅有停車場、活動中心、宿舍,也有幼稚園供幼兒學習,是實踐「在地就學」、「在地就養」以及「在地樂活」等施政目標的具體作為。

石門區公所表示,為提供市民集會、休閒活動以及幼兒照護場所,公所拆除已老舊不堪使用的員工宿舍,並於2011年9月取得台電回饋金5,400萬元,規劃興建社會福利大樓,提高市民生活品質。

該社會福利大樓工程基地鄰接石門區中山路,建築面積337.36平方公尺,以地標性建築作為規劃構想,配合綠建築的設計概念,1樓規劃設置幼兒園、2樓及3樓為活動中心、4樓與5樓為員工宿舍,預計2015年8月31日完工,12月啟用。


【資料來源:mygonews】
「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都更案」辦竣招商說明會2014/09/11發佈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為辦理公開評選「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371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於2014年9月10日召開招商說明會,就本開發案之基地概述、開發內容、招商文件草案重點及招商時程等,向廠商進行簡報。

本更新案所處基地座落於雅江街以東、康定路以西、峨嵋街以南、康定路30巷以北所圍街廓東側,計畫面積1,526平方公尺,臨近西門徒步區、台北環河快速道路及捷運西門站。台北市政府已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規定於2012年9月17日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市府主導辦理本件都市更新案規劃分回之更新後房地做消防辦公廳舍及公營住宅使用,除可加速改善窳陋老舊市容外,亦能有效提升市有土地之效能,並提供萬華區消防救災、救護之需求。

另本案招商評選方式採2階段方式辦理,第1階段為資格評審,第2階段為綜合評審,擇優選出3家以下入圍申請人,最後再就入圍申請人中共同負擔比例低於公告比例之最低者評定為最優申請人。本案公告最高共同負擔比例為37.79%,其他有關本案件之申請人資格及相關規範等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案招商文件。

財政局會後表示,本次座談會出席人員包括建設公司、工程營造公司等代表共約27家廠商40餘人,出席情形踴躍,並經面對面的充分溝通意見,本次說明會相當順利成功。本案業於2014年8月29日公告招商,若對招商文件有疑義,可於2014年9月15日前以書面向台北市政府申請釋疑,申請文件遞送截止日為2014年10月30日下午5時,竭誠歡迎各業界先進踴躍參與投標。


【資料來源:mygonews】
不當節稅!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房地,可免奢侈稅,但不包含受贈取得者2014/09/08發佈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陳君與未成年弟妹3人於2012年6月共同繼承父親遺產(1棟房地,各持分1/3),陳君於2013年1月自未成年弟妹受贈取得該房地2/3持分,並於同年4月出售該房地,因未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排除課稅規定,應課徵奢侈稅。

該局表示:按「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產製及進口特種貨物或銷售特種勞務,均應依本條例規定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項目如下: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5條規定者,不包括之。」分別為奢侈稅條例第1條及第2條第1項第1款所明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始得適用奢侈稅排除課稅,惟不包含受贈取得者,陳君出售其因繼承取得1/3持分房地部分,得免課奢侈稅,餘2/3持分房地因係受贈取得且持有期間未滿2年,如未符合奢侈稅條例第5條排除課稅規定,仍應課徵奢侈稅。


【資料來源:mygonews】
遺產稅可18期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2014/09/08發佈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如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可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該局說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前繳納;但如果應繳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一時無法全部繳納,可以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也就是繳納期限最長可達36個月;但申請分期繳納,必須加計分期利息,每一期利息都是從原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到繳納當日為止,並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

該局舉例,曾老先生於2014年1月死亡,其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後,國稅局核定應繳遺產稅126萬元,繳納期限為2014年4月25日,繼承人表示因父親所遺留財產皆為不動產,繼承人亦無現金可用以繳納該筆遺產稅,於2014年3月3日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繳納,經國稅局核准,每期間隔2個月,並自2014年4月26日起計算分期利息,也就是繼承人每期除了要繳7萬元遺產稅外,還必須額外繳納從2014年4月26日到繳納日為止之利息。第1期繳納期限為2014年6月25日,繼承人在2014年6月20日到代收稅款的銀行繳納,除了第1期應該繳納的遺產稅外,銀行還會加收2014年4月26日到2014年6月20日的利息147元(計算式:70,000X1.37%X56/365=147)。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核准分期繳納後,當有一期稅款未如期繳納,國稅局會取消分期的權利,將就全部未繳清的餘額,一次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在10日內繳清,如逾期仍未繳納,則會移送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務必注意每期的繳納期限,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資料來源:mygonews】
財政部:非營利幼兒園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有但書」2014/09/08發佈
財政部將於近日核釋,各級地方政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第1項規定委託公益性質法人興辦之非營利幼兒園,其供園舍、辦公、員工宿舍使用之公有房屋,及供幼兒園直接使用、員工宿舍使用之公有土地,適用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4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但委託機關如有收取租金、權利金等其他收益者,不得免徵。

財政部說明,因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施行,該部於2013年10月9日以台財稅字第10200621790號令核釋,公立幼兒園及屬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興辦之私立幼兒園,其房屋稅及地價稅之徵免規定在案。

該2013年令發布時尚無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規定興辦之非營利幼兒園(以下簡稱非營利幼兒園)案例,然目前已設立之非營利幼兒園共有6家,而現行對於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施行前各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委託經營之幼兒園,如委託機關未收取租金、權利金等其他收益者,於委託經營契約屆滿前,其房屋稅及地價稅得適用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4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該部考量採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與現行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委託經營之幼兒園性質類同,且更具公益性,爰依相同徵免原則,於近日發布上開令釋,以利遵循。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本次發布之令釋其適用對象,限於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7條第2項第2款規定,採「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如係財團法人依同條款規定採「申請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則可依現行財團法人興辦私立幼兒園之相關規定,據以認定徵免其房屋稅及地價稅。


【資料來源:myg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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